第九届“郑州大学-《英语世界》杯”翻译大赛英译汉译文评析
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16日
发布人:EwAdmin  

异域地方文化的理解与表达

——第九届“郑州大学-《英语世界》杯”翻译大赛英译汉点评


文/韩子满


对于外语文献中所传达的异域文化,国内翻译界历来比较重视,相关讨论一直比较多。是尽量保留这些文化成分,使译文充满异国情调? 还是对这些文化成分加以适当变通与引申,以保证译文的可读性?从近代开始,一直争论不休。到了上世纪90年代以后,随着异化与归化讨论的深入,学者们已经基本达成共识,那就是在不影响读者理解的前提下,尽量保留外语文化成分,以促进文化交流,丰富中华文化。这些争论一般都有两个前提,一是译者能够识别并正确理解这些文化成分,二是这些文化成分在原文化中具有全国性的影响,甚至是原文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文化成分。这两个前提大体上虽然成立,但在现实中也有很多例外,对于翻译初学者来说,更不常见。许多翻译错误,包括一些成名译家译文中的错误,就是因为未能识别原文中的文化成分,简单地按照字面来翻译,闹出翻译笑话。翻译教学中,学生不识文化成分,甚至被“假朋友”所迷惑,更是司空见惯。一些作品中,特别是具有明显乡土特色的作品中,文化成分还具有明显的地方性,在所在国文化中也很难说有多少代表性,至少不见得有全国性的影响,而且在其他作品中并不常见,这也是这些文化成分不被识别的原因之一。因此,识别并正确理解外语文献中的异域地方文化,进而恰当地在译文中传达这些文化成分,是翻译者应该努力掌握的一项技能,翻译初学者应该树立这方面的意识。

 

本次翻译竞赛的英译汉原文讲述的是美国波士顿地区的雪,以这种特殊的雪为切入点,对当今都市人的生活进行了反思,揭示了快节奏的现代都市生活违反常理之处,指出了现代都市人的脆弱,并给出了走出困境的良方。文章描述的是一个地方的天气现象,提到的一些人和事,也具有明显的地方文化的特点。体现地方文化的主要有第一段中的Hubentire region、第三段中的third rail和第五段中的the debacle of the windows falling out of the John Hancock Tower。许多参赛译文要么没有识别出这些文化成分,要么理解不准确,或是表达不当。

 

多数译文都把Hub翻译成了“市中心”或是“暴风雪的中心”,都按照hub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来译,并有所添加,没有意识到这个词其实是美国波士顿的一个绰号。据英文维基百科网站的解释,Hub作为波士顿的绰号,来自一位作家用的一个短语The Hub of the Solar System,后者又逐渐演变为The Hub of the Universe,翻译成汉语就是“太阳系枢纽”或“宇宙枢纽”。考虑到汉语中有“宇宙中心”这一说法,也不妨借用一下,翻译为“宇宙中心”。但由于“宇宙中心”在大陆特指北京的五道口地区,译文需要添加一些解释成分,改为“宇宙中心波士顿”,这样既把原文的意思翻译了出来,译文也很好懂,还保留了原文幽默的特色。“市中心”之类的译法说明参赛译者根本没有意识到Hub是个专有名词,有其特殊含义。当然,出现这种错误也可以理解。原文中Hub这个词出现在一个新闻报道的标题中,按照新闻标题的书写规则,第一个字母应该大写。译者如果功力不够,就难以判断出Hub这个词是专有名词。而且,翻译为“市中心”,逻辑上似乎也说得通。下大雪的时候,市中心的确更容易瘫痪,因为那里人流车流更多,更容易发生混乱。但这么理解的话,与后面几句话之间的逻辑就令人费解。后面斜体部分中regionNortheast,显然分别指波士顿所在的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和美国的整个东北地区,前者包括的地理范围比后者要小。按照这种逻辑,Hub应该比region要小,这样三个斜体的新闻标题中出现的地名才会形成从小到大的顺序,显示雪不断变大。但从市中心直接到新英格兰地区,这种跳跃过于大,显然不如从波士顿过渡到新英格兰地区来得合理。

 

对于entire region,有的译文将其译为“整个波士顿”,将region理解成了波士顿这座城市。这种理解显然不对。既然Hub表示波士顿这个城市,region就不可能表示这座城市。即便表示“城市”,也应该是“波士顿地区”,包括波士顿市区及周围地区,而不会仅限于波士顿。还有的译文译成“整个区域”或“全区”,似乎特指某一地区,有一些道理,因为国内的天气预报中也经常使用“全区”之类的说法,来特指某一个地区,读者或观众也都知道指的是哪一个地区。原文中region前没有任何表示地理区域的修饰词,说明原文读者也知道这个region指的是哪里。如此看来,这种译法基本上是说得过去的,但“整个区域”的说法太生硬,不符合汉语习惯,并不可取。更为可取的译法,还是要把region所指的区域表示出来,以便于汉语读者理解。因为前面的Hub表示波士顿这座城市,region应该是比波士顿更大的一个地区。根据波士顿在美国的地位来看,这里的region指的应该是新英格兰地区。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包括六个州,但人们通常把波士顿看作是整个地区的首府,Discover New England这个网站更是把波士顿称作是新英格兰地区的门户城市(gateway city)。这么理解,符合原文自身的逻辑。

 

多数参赛译文都把third rail译成了“第三条铁路”,将其理解成了波士顿地区的一条铁路,没有意识到这是波士顿地区的一种铁路技术。根据维基百科上相关词条的介绍,波士顿地区的铁路,在两条正常的铁轨之间,还会另外铺设一条铁轨,用来给火车机车供电。在“必应”网站的搜索栏里输入third railMBTA,就会看到多条检修这种铁轨的新闻,新闻中还对这种铁轨的作用进行了说明。有些译文译作“第三轨”,比“第三条铁路要好”,但没有说明这种铁轨的作用,读者不好理解。不如翻译为“供电轨”,或是在“第三轨”后加“供电轨”作为解释。结合波士顿地区的交通情况来看,如果表示“铁路”,英语更有可能用line,而不是rail。再者,波士顿地区肯定有多条铁路,原文为什么只说第三条铁路呢?理解为“供电轨”就容易解释了:供电轨结了冰,无法为火车供电,火车自然就无法开动了,就会出现作者所希望的“瘫痪时刻”。

 

许多译文把the debacle of the windows falling out of the John Hancock Tower中的window翻译成了“窗户”。从字面上看当然没有错,与原文中的windows完全对应。但根据相关资料来看,还是翻译为“玻璃”或“玻璃幕墙”更合适。根据网上的各类资料来看,John Hancock Tower是一座带玻璃幕墙的高楼,是波士顿的地标建筑。www.boston.com网站上有一则新闻提到,2015年,该大厦在建造过程中麻烦不断,其中就包括重达500磅的window不断掉落。但根据维基百科的介绍,当时掉落的是窗玻璃(windowpane)。在英语中可以用window代指windowpane,汉语中一般却不能用“窗户”代指“窗玻璃”。如果说窗户掉落,至少包括窗框和玻璃,不大可能仅仅是玻璃。因此,这里翻译为“窗户”,意思可能反而不准确。

 

第七段中的Kitty Genovese也是一个文化成分,但在美国具有全国性的影响,算不上地方文化。Kitty Genovese是纽约的一个酒吧经理,1964年在其寓所不远处被人捅死,凶案发生当时有多人听到或看到,却无人报警或前去搭救。这一凶杀案轰动全美,后来成为美国心理学教科书中的经典案例,并催生一个术语“旁观者效应”(bystander effect)。原文所说those New Yorkers who stood by,意思就是说这些人麻木不仁,对他人缺乏热情。多数参赛译文对这个地方处理得比较好,都作了适当的增译,比如译为“冷漠无情地旁观”“站在一旁无动于衷”等。这应该是因为Kitty Genovese明显是个人名,比较好识别,相关资料网上也容易找到。参赛译者都做了功课,理解和表达所以才都没有问题。这也说明,不管是全国性文化成分,还是地方文化成分,容易识别的,对译者构成的挑战就会小一些。那些与普通表达法差异不大的成分,不大好识别的,最有可能成为译者的陷阱。

 

除了文化成分的识别、理解与表达之外,本次竞赛原文还有一些难点,许多参赛译文都出了问题。问题最多的是标题中的whoomper。这是本文的关键词之一,从文中的描述,特别是第二和第三段的描述来看,whoomper就是blizzard,比一般的storm下的雪还要大。这应该是作者生造的词,多数词典包括在线词典都查不到。Urban Dictionary网站上倒是能查到这个词,但其解释是“To pass gas, to fart, to rip one”,即“放屁”,显然不是原文的意思。估计这个词是从whoomp这个词来的,陆谷孙《英汉大词典》对这个词的解释是“突发的巨响、低沉的爆裂声”。在whoomp后面加上er,表示能发出这种巨响的东西、能发出低沉轰鸣声的东西。因此,建议翻译为“轰雪”,一方面将拟声翻译出来,另一方面加上“雪”字,使含义更加明显,便于理解,同时“轰雪”也不是汉语中现成的词汇,读者很容易意识到这是一个生造词。有些参赛译文将其译为“烈雪”,也可以接受,虽然没有把拟声翻译出来,但意思不错。有人将其翻译为“暴风雪”,就要差一些了,因为文中这种雪与storm有对比,而storm我们一般都翻译为“暴风雪”。有的人译为“雪啸”,也不错,突出了雪势之大。还有人译为“饕风”,出自韩愈《祭河南张员外文》中的“雪虐风饕”,意思准确,还有强烈的文学色彩,与原文整体风格契合,也可以。“呐喊者”“咆哮者”之类的译法也不少,意思不准确,也没有传达出“雪”的意思,就要差得多了。

 

标题中的factor一词,多数参赛译者也都译错了。“the... factor”是一个词组,《新牛津英语词典》的解释是“used to indicate that something specified will have a powerful, though unpredictable, influence on a result or outcome”,也就是“决定性因素”的意思。这里的意思是说,whoomper对于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彼此相处之道,作用重大。套用近些年比较时髦的说法,不妨译为“最是那……”,把整个标题译作“最是那轰雪”。许多人直接把factor 译为“因素”或“元素”,读来无趣,意思也很费解。有的人译为“代理人”,错得就更离谱了。许多译文都没有翻译factor,估计是觉得不好译,而且即便不译似乎影响也不大。实际上还是没有识别出这个词组,不知道其含义。

 

第一段中三个斜体的表达法许多参赛译文也译错了,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将其译为一般的表达法,既没有加引号,也没有加书名号,说明译者没有意识到这三个表达法应该是新闻标题。英语中斜体的最常见用法就是表示标题名,包括书名、电影名、新闻报道标题等。作者在原文中假设随着大雪不断地下,很快就会有新闻报道以这三个标题发表出来。译文不加书名号或引号,当作普通词汇,读起来会比较突兀。而且,原文既然斜体,译文完全忽视,也不是翻译中的常规做法。还有参赛译者理解错误,翻译为“气象员会说‘暴雪……’”,误以为这三个斜体成分是气象预报员所说的话。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,原文中应该用引号,而不是斜体。斜体不能表示直接引用,引号才可以。再者,这三个斜体成分语言都非常简洁,比如省略了冠词,完全符合新闻标题的语言特点。气象预报员说话不可能这么简洁。有些译文理解正确,并在译文中添加了“新闻报道”的字样,完全没有问题。但有的译文添加了“电视新闻”,就画蛇添足,反而不准确了。电视新闻要么没有标题,要么标题不这么简洁。

 

第三段中的drift很多人都译错了,多少令人有些意外。这个词既可以作动词,也可以作名词。作动词用时,其意思是因为水流或气流而漂移,作名词用时,或者指漂移的动作,或者是被风吹到一起的堆积物。很多人把这个词翻译为“打滑”,将其理解成了动词,没有注意到这个词出现在turned into之后,而且还加了s,只可能是名词。

 

第五段中的the sacred metropolis多数参赛者也都译错了,译为“神圣的大都会”之类的说法,没有意识到定冠词the,不知道这种说法在这里特指波士顿。改为“这座神圣的大都会”就可以了。英译汉时忽略定冠词,汉译英时不会使用定冠词,这是翻译初学者比较常见的毛病。原文还有一些表达法比较自然好懂,但却难以用汉语表达的地方。比如第六段中的“in tribute to the lurking suspicion that...”,有的人译为“这是对人类自我反思的一种致敬”,读起来非常生硬。in tribute to的意思确实是“向……表示敬意”,但这里to 后面并不是人,而在汉语中一般只对人表示敬意。原文说自己有一种看法,而这种看法是为了向the lurking suspicion 致敬,意思其实是说,有这种想法是为了证实这种suspicion。这里不妨将这种逻辑转变为因果关系,将in tribute to翻译为“因为”,译文显得更自然。

 

整体来看,原文从“雪”入手,拓展到现代都市人的生活和相处之道,由小及大,从平常处见哲理。用词整体上比较平实,句子结构也比较简单,除了本文分析的几处地方文化成分以外,一些表达法比较委婉,很有文学色彩。要想真正理解原文,并恰当地表达出来,做到既准确又有原文那种味道,并不容易。两份一等奖译文整体质量都不错,在理解和表达方面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,尽管也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,比如把drifts翻译为“打滑”,把Hub翻译为“市区”等。

 

总之,翻译是语言的转换,更是文化的交流。树立文化意识,尽量掌握文化常识,既重视全国性的文化,也重视地方性的文化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熟悉对象国的国情,翻译起来才能少犯错误。